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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来监管国旗使用

* 来源: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19-01-26 17:11:00 * 浏览: 75

  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: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,实施监督管理。

 

      记者采访了几个城市的市政府办公室,个别人士表示可能是法制办负责落实《国旗法》,但也有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此项工作。

 

烟台大学的张教授从事法律研究工作已近30年,他表示:“《国旗法》没有引起社会重视的原因有多方面,一是目前国家对有些法律的宣传相对不足,没有普及;二是人们对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法律关心程度较高,对与自己‘关系不大’的法律则关心不够。”

 

山东海孚律师事务所的蒋黎律师认为:“一部法律的普及,首先要让社会大众了解,这就要加强普法宣传。尽管国旗是国家的象征,可是国家对《国旗法》的宣传还略显不足。另外,地方各级政府也应加强宣传和监督,真正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责任。”

 

     “小学生和中学生为什么就能做得比较好呢?这说明单位重视与否也是国旗能否规范悬挂的一个重要因素。”张教授表示。

 

  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第十九条规定: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抹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情节较轻的,参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的处罚规定,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。

 

     “作为单位负责人,不知道违犯《国旗法》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,这也是法律的尴尬。”蒋黎律师说。